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最新发布的《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》(ICAO TI)2025-2026版,关于钠离子电池与设备组合包装的运输规定已出台,其包装指示编号为PI 977。请尽早做好相应准备,以确保您的产品包装符合新规定,避免对出货计划造成任何影响。
禁止运输的电池
以下规定适用于本包装说明内所有电池芯和电池:
禁止运输按照特殊规定A154查明为已经受损或具有缺陷的电池芯或电池。
PI 977:安全质量要求
每个电池芯或电池必须满足以下规定:
a) 电池的型号必须符合《试验和标准手册》第三部分第38.3节(简称UN38.3)各项试验的要求。
b) 每个电池都装有安全排气装置,或在设计上能防止正常运输中的骤然破裂;
c) 每一电池都装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装置;
d) 每个包含并联结构的电池组,都装有防止危险的反向电流所需的有效装置(例如二极管、保险丝等);
e) 电池制造必须建立高质量的管理方案保证;
f) 电池制造商和下游经销商能对外提供UN 38.3规定的试验概要。
PI 977 第I节:电池空运净重要求
PI 977 第I节:电池包装要求
- 必须保护电池芯和电池防止短路。这包括防止在同一包装内与导电材料接触,导致发生短路。
- 电池芯和电池必须:
◎放入能将电池芯或电池完全封装的内包装内,然后再放入满足II类包装性能要求的包装,然后与设备一起放入坚固的硬质外包装当中;或
◎放入能将电池芯或电池完全封装的内包装内,然后与设备一起放入满足II级包装的性能要求的包装内。
- 设备必须在外包装内得到固定以免移动。
- 每个包装件中的电池芯或电池的数量不得超过设备运行所需的数量,外加两组备用电池芯或电池。一“组”电池芯或电池为驱动每件设备所需的单个电池芯或电池的数量。
- 2025年12月31日之后生产的电池必须在外壳上标明瓦时额定值。
PI 977 第II节:适用范围
1) 电池芯的瓦时额定值(见附录2的术语汇编)不超过20 Wh;
2) 电池的瓦时额定值不超过100 Wh;
- 必须在电池盒外壳上标明瓦时额定值,但在2026年1月1日之前制造的电池除外。
PI 977 第II节:电池空运净重要求
PI 977 第II节:包装要求
- 电池芯和电池必须:
◎放入能将电池芯或电池完全封装的内包装内,然后再放入符合4;1.1.1、1.1.3.1和1.1.10(但1.1.10.1除外)规定的坚固的硬质外包装当中;或
◎放入能将电池芯或电池完全封装的内包装内,然后与设备一起放入符合4;1.1.1、1.1.3.1和1.1.10(但1.1.10.1除外)规定的坚固的硬质外包装当中。
- 必须保护电池芯和电池,以防发生短路。这包括防止在同一包装内与导电材料接触,导致发生短路。
- 设备必须在外包装内得到固定以免移动。
- 每个包装件内的电池芯或电池数目不得超过设备运行所需的数量,外加两组备用电池芯或电池。一“组”电池芯或电池为驱动每件设备所需的单个电池芯或电池的数量。
- 每个电池芯或电池包装件,或完成包装件,都必须能够承受从任何方向进行的1.2米跌落试验,而不会发生下列情况:
◎使其中所装的电池芯或电池受损;
◎内装物移动,以致电池与电池(或电池芯与电池芯)互相接触;
◎内装物释出。
- 每个包装件必须贴有电池标记。
◎包装件的大小必须使得有足够空间在某一侧粘贴标记,且标记不会出现折叠。
PI 977 第II节:合成包装件
当包装件放在合成包装件内时:
a) 这些包装件必须牢靠地装在合成包装件内;
b) 合成包装件不得影响每个包装件应有的功能;
c) 本包装说明所要求的电池标记必须清楚可见,或将标记印在合成包装件外面,而且合成包装件必须标有字高应至少为12毫米的“Overpack”(合成包装件)的字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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